《那支筆》
他在最失意的時候買了那支鋼筆,據賣家說,只要用它寫出來的作品絕對沒有不紅。他半信半疑地翻出一小包很久沒用的六百字稿紙拆封,沾了沾墨、劃下第一筆的時候,另一手的腕內突然微微刺痛。他不以為意,直到紙上夜空藍的墨水線漸漸變紫、接著被鮮紅吞噬。
他撇啊撇,腦中靈感有如泉湧,疼痛開始加深加劇,並且往四面八方蔓延。他按耐著,飛快耕畢一張稿紙,不得不歇筆休息,反覆將文章讀了兩三次,狂喜地複印一份投往報社,隔幾天便收到對方決定留用稿子的回覆。他食髓知味地又拾起了筆,平時那種擔憂題材是否缺乏新意、技巧不夠到位、或者內容不受青睞的疑慮,總在他動筆前,習慣性地舔舔鋼筆頭後,被帶著奇特鏽鐵味的殷紅墨水輕易沖走,絲毫不留痕跡。只要拿起那支筆,心底某處便平靜無波,好像有篤高牆能替他阻擋所有不幸,於是五百字增加為成千上萬,漸漸地,他對量的多寡已麻木不仁,只知道每篇作品都順利獲得編輯與讀者們青睞,甚至開始有了邀稿。
對一位創作者而言,還有什麼更令人著迷的呢?他覺得自己彷彿站在高處,俯視山下遼闊的風景。即使他偶爾拉高袖子,看到離奇的粉色傷疤不斷在肌膚表層蔓延,似乎也已無法壓抑他的慾望。腦海裡有一票人、有一段段故事叫囂、喧鬧著要他快點放他們出去,他想寫,想永無止境地寫下去,於是他把部分稿酬拿去換了如山一般高的方格紙,其餘該在意的,他根本無暇思考。唯一的煩惱只剩下那淺淺的痛楚常不消半晌便凝結,筆尖會很快乾涸,逼的他不得暫停處理方能繼續。對一心想寫得更多、更快的他而言,太惱人了。
得想個辦法、得想個辦法才行,他對自己說。編輯跟讀者,還有腦袋裡的小人們不斷催促著,快呀!快呀!噢,好啦、好啦!就快了!他笑,看見一一自金屬尖端獲得解放的角色和文字,在他眼前愉悅地翩翩起舞,他覺得自己太幸福了,幸福到有些似夢,也許會遭來災厄?但只要還有手中的筆就沒關係,他低頭,筆桿沿虎口流暢地兜了個圈,他有預感,自己可以永遠寫下去。然後……然後要做什麼?對了,讓全宇宙的印刷廠、書店和尋常百姓家,都出現他的名字吧。
20120823